(一)组织关系转出
我校党员因毕业离校或离校工作、学习、进修等超过6个月的,均需按规定转出组织关系。
1.省内转出:由党员本人向所在学院或部门党委(党总支)提出转出申请,由党支部书记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中提交转出申请,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通过,接收单位接收入库。
2.省外转出:党员本人到所在学院或部门党委(党总支)开具介绍信,由党支部书记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中提交转出申请,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通过,接收单位接收入库。省内省外转出办理手续时,需提供以下信息: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部门、转入单位名称、具体接收支部、党费缴纳截止日期、手机号、身份证号。转接完成后,各党总支、党支部将介绍信回执交送至党委组织部706室。
(二)组织关系转入
1.省内转入:省内单位转入我校的师生,需由原单位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中提交转出申请,我校党委组织部审批通过,所在学院或部门党委(党总支)接收入库,省内转入无需纸质介绍信。
2.省外转入:省外单位转入我校的师生,需由原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纸质介绍信,持有效期内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党委组织部办理转入手续,并由原单位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中提交转出申请,我校党委组织部审批通过。